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2011年) 三、 深化依法监管,持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2011年) (三) 三、 深化依法监管,持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三) 加强跟踪监管。强化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责任,查清并斩断非法生产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彻底铲除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和安全生产领域的黑恶势力,防止前纠后犯。对打击不力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责任。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