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2017年)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2017年) 2. 2. 推进流通与生产深度融合。鼓励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准确及时传导需求信息,实现需求、库存和物流信息的实时共享,引导生产端优化配置生产资源,加速技术和产品创新,按需组织生产,合理安排库存。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等一批示范工程,提高供给质量。(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质检总局等负责) 1.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