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督查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2017年) 三、

三、 山西省方山县1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严重拖期问题。2012年7月,山西省方山县水泥厂棚户区改造项目获批立项,截至2016年9月底尚未开工,涉及中央预算内投资5655万元。方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林梅(时任方山县副县长)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方山县发展改革局局长穆天新(时任方山县城乡建设局局长)、时任方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喜照(已免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时任方山县水泥厂厂长牛继丑(已退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3名相关责任人受到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