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电站项目清理及近期建设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2005年) 三、 继续做好电站项目清理工作,妥善处理违规项目 (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电站项目清理及近期建设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2005年) (四) 三、 继续做好电站项目清理工作,妥善处理违规项目 (四) 为维护电力建设正常秩序,严肃法纪,保持政令畅通,环保、国土、水资源、金融、价格、质检等有关职能部门及有关监管机构要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对违规项目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同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对违规项目实行低于当地正常上网电价等经济处罚办法,扣缴资金在财政列专户,经国家批准专项用于电网建设、清洁发电、可再生能源利用、农网改造等方面,促进电力可持续发展。 (三)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