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甘肃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2002年) 你省《关于请求批准甘肃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请示》(甘政发〔2002〕31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你省《关于请求批准甘肃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请示》(甘政发〔2002〕31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