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2007年) 二、 清理规范的主要内容 (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2007年) (二) 二、 清理规范的主要内容 (二) 清理规范职业资格考试、鉴定。全面治理职业资格考试、鉴定等活动中的混乱现象。组织实施职业资格考试、鉴定活动应与举办单位(机构)的性质和职能一致,不得使用含义模糊的名称或假借行政机关名义开展考试、鉴定活动。开展职业资格的考试、鉴定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程序、规范实施、严肃考风考纪、切实加强管理。在本次清理规范工作中不予保留的职业资格的相关考试、鉴定活动要立即停止。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