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通知(2004年) 一、 清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通知(2004年) (四) 一、 清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四) 清理工作要按照项目隶属关系进行。发展改革委负责清理的组织工作,并与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人民银行、审计署、环保总局、银监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督导和检查。 (三)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