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史纂修领导小组更名及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史纂修领导小组更名及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2004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清史纂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切实做好清史纂修的组织工作,经国务院批准,清史纂修领导小组更名为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对外称中国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