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03年) 三、 进一步加强对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03年) (一) 三、 进一步加强对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一)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国务院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同)负责监督协调,各方面联合行动,全社会齐抓共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抓好落实,把安全生产的责任和措…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