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2006年) 二、 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2006年) (三) 二、 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 (三) 对国有农场税费改革予以补助。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央直属农垦企业因免除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收费而减少的收入,由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对地方所属的国有农场因免除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收费而减少的收入,参照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有关政策,适当考虑国有农场的历史因素,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予以适当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