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2020年) 三、 简化相关涉企生产经营和审批条件 (五)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2020年) (五) 三、 简化相关涉企生产经营和审批条件 (五) 推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将建筑用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人民币鉴别仪、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5类产品审批下放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健全严格的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加强监督指导,守住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扩大告知承诺实施范围,推动化肥产品由目前的后置现场审查调整为告知承诺。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宣传解读,加强对企业申办许可证的指导,帮助企业便利取证。 三、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