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2019年) 五、 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十) 强化法规政策和队伍建设。推动公路法修订,研究制定农村公路条例,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坚持经济实用、绿色环保理念,全面开展“美丽公路”创建工作,提高农村公路养护技术,完善路政管理指导体系,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2019年)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同时废止。 五、 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十) 强化法规政策和队伍建设。推动公路法修订,研究制定农村公路条例,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坚持经济实用、绿色环保理念,全面开展“美丽公路”创建工作,提高农村公路养护技术,完善路政管理指导体系,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2005)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