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2017年) 七、 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2017年) 21 七、 组织实施 21 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 强化行业协调指导。规范发展市场服务组织。打造信息服务平台。健全社会第三方评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有关省级人民政府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