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2017年) 七、 组织实施 (二十九)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2017年) (二十九) 七、 组织实施 (二十九) 强化工作协调。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密切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同联动,推进工作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七、 目录 (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