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2023年) 一、 总体要求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2023年) (三) 一、 总体要求 (三) 主要目标。2023年底前,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在部分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按事项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到2025年,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进一步优化协同监管机制和方式,大幅提升发现问题和处置风险能力,推动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有序、市场活力充分释放。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