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2018年) (九)
(九) 打造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指导贫困地区以省、地级市或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为单元统一制定区域性扶贫产品标识,采取共享共用共推等方式,合力打造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提高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的辨识度。组织各类媒体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运用新媒体平台资源,广泛宣传贫困地区发展特色农产品的经验做法,推介农产品品牌。依托全国“质量月”、“中国品牌日”等专项活动,鼓励贫困地区开展特色农产品、民族手工艺品等品牌展示和推介。加强对贫困地区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和相关合作社的信用监管,对市场主体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中央宣传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