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使用指导意见(2008年) 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使用指导意见(2008年) 一、 一、 本意见所指的捐赠资金包括: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接收的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的各类资金和中央组织部接收的特殊党费。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