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江西省上栗县“3.11”特大爆炸事故情况的通报(2000年) (五)

(五) 依法行政,严肃事故处理工作。对事故处理工作要做到: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对因漠视人民生命安全和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酿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要依法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