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江苏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2002年)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江苏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2002年) 三、 三、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南京市经济技术发展的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应符合已批准的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建设发展资金由你省自筹解决。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