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8年) 六、 关于监督保障问题 (十五)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8年) (十五) 六、 关于监督保障问题 (十五) 国务院各部门(单位)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抓紧制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考核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和方式。要建立社会评议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六、 目录 (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