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2021年) 五、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2021年) 五、 五、 对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在质量工作改革创新试点示范、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布局建设、质量提升行动重点帮扶、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制定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