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2021年) 二十三、

二十三、 对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市(地、州、盟),在安排中央财政大气、水污染防治资金时予以适当奖励。(生态环境部、财政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