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2021年) 四、 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 (十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2021年) (十二) 四、 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 (十二) 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项目承担单位要确保每个项目配有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为科研人员在预算编制、经费报销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科研财务助理所需人力成本费用(含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可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情况通过科研项目经费等渠道统筹解决。(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 四、 目录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