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岷县漳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2013年) 1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岷县漳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2013年) 11. 11. 鼓励东部沿海等地区支持和帮助受灾地区劳动者转移就业。对东部沿海等地区各类企业(单位)招用受灾地区劳动者,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受灾地区劳动者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所需资金从东部沿海等地区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对转移就业的劳动者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所需资金从受灾地区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上述两项政策审批截止时间为2014年底。 (二) 保障养老保险待遇支付。 对受灾较重、暂停生产的企业,允许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因灾无法恢复生产,经法院宣告关闭破产企业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破产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应按规… (三) 保障医疗保险待遇支付。 伤员应急救治工作完成后,受灾群众的医疗费用原则上通过现行社会保障制度解决。今年内可在受灾地区实行过渡性医疗卫生措施,向受灾群众免费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一般… 七、 产业政策 (一) 支持恢复特色优势产业生产能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建设形成资源集约利用、环境综合治理、功能有效发挥的产业集聚区域。 (二) 坚决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关闭重要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严重企业。中央财政对地方淘汰“两高一资”落后产能给予倾… (三) 对受灾严重地区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比例可提高到50%。 八、 粮食政策 九、 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修复政策 (一) 支持进一步开展受灾地区地质灾害排查,以及重点地区和流域地质灾害监测与综合治理工作,支持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和应急避险场所建设,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二) 受灾地区25度以上坡耕地以及不具备耕种条件的震损耕地,国家将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时予以统筹考虑。对因灾损毁的退耕还林工程造林地补植补造种苗费用,可按规定享受… (三) 对已经享受集体公益林补偿政策的农户,因灾造成公益林面积损毁,进行补植补造并符合相关规定的,继续享受生态补偿政策。 十、 其他政策 (一) 中央财政加大对甘肃省扶贫开发的支持力度。支持以工代赈,鼓励受灾地区群众参与建筑废墟清理、住房建设、小型基础设施修复等灾后恢复重建任务。 (二) 对甘肃省列入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地震灾区需要搬迁的农村贫困人口,结合灾后恢复重建予以倾斜支持。 (三) 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由甘肃省负责。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四) 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要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部门应开辟环评绿色通道,简化相关手续。 上述十项政策措施,未明确执行期限和适用地区范围的,原则上,执行期限与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确定的灾后恢复重建期一致,适用地区范围为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确定的受灾地区范围,… 10.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