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做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制定有关工作的函(2004年) 一、

一、 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见附件1)认真研究相关专题研究报告,结合国家宏观形势和战略需求,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组织有关人员做好与专题研究组的交流工作。具体交流方式和时间由规划办公室与各有关部门协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