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云南省发展花卉产业有关问题的函(2000年)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云南省发展花卉产业有关问题的函(2000年) 三、 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支持云南花卉产业发展的指示,经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协商,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 对云南建设花卉拍卖市场和花卉新品种研发中心所需基础设施和科研设施投资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数额,请你省有关部门按程序向国家计委、农业部申报解决。 (二) 同意在《农作物种子进出口审批办法》出台前,对原由农业部负责的花卉种苗、种球的进口审批权委托云南省农业厅代为行使;检疫审批维持现行办法,但要在确保农作物生产安全的… (三) 同意对你省出口蝴蝶兰等人工繁殖、种植、培育形成的花卉品种免收野生动植物出口管理费。 (四) 关于降低花卉航空运价问题,请民航总局与有关航空公司协商解决。 国务院办公厅 二、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