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2012年) 六、 扶持政策 (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2012年) (一) 六、 扶持政策 (一) 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2012年至2015年,国家对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给予支持。对区内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投资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配套件、备件,在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 六、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