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2008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