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2018年) 一、 总体要求 (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2018年) (二) 一、 总体要求 (二) 基本原则。坚持依法依规,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都应当主动全面予以公开。坚持突出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明确相关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坚持高效便民,面向基层,贴近群众,运用多种方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加强引导,便于群众知晓、理解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推动共建共治共享,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