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2018年) 四、 增强公开实效 (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2018年) (一) 四、 增强公开实效 (一) 扩大公开范围。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梳理细化本地区、本部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应当公开的事项,主动、全面、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形成符合基层实际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和规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认真办理,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 四、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