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 四、 完善支持政策 (九)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 (九) 四、 完善支持政策 (九) 创新建设运营机制。区别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属性,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风险分担、收益共享的合作机制,采取明晰经营性收益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强化合同管理,严格绩效考核并按效付费。鼓励有实力的科研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制造企业与金融资本相结合,组建具备综合业务能力的企业集团或联合体,采用总承包等方式统筹组织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相关项目,发挥整体效益。 四、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