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2004年) 三、 合理调整供水价格,尽快理顺水价结构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2004年) (三) 三、 合理调整供水价格,尽快理顺水价结构 (三) 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并适当提高征收标准。凡未征收的地区要尽快开征水资源费,并根据水资源紧缺程度,逐步提高征收标准。要综合考虑本地区水资源状况、产业结构调整进展和企业承受能力,逐步使城市供水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取用地下水的自备水费高于自来水价格。地下水严重超采的地区,应加大水资源费调整力度,以限制地下水过度开采,促进再生水的利用。要将水资源费调整与供水价格调整结合起来,合理调节供水单位和政府间的收益。 三、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