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2004年) (十三)

(十三) 尽快完成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要通过水资源评价,掌握水资源现状和变化趋势;在节水和保护水资源的前提下,研究分析水资源、水环境的承载能力,确定水资源可利用上限;根据水资源可利用潜力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抓紧完善水利及供水工程建设标准,合理调整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定额,制定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及跨流域、跨地区配置的工程布局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