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年) 四、
四、 加强分类指导,优化经营主体
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在通信、电力、工程机械、轨道交通等领域,以市场为导向,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引导企业创新对外合作方式,优化资源、品牌和营销渠道。构建畅通的国际物流运输体系、资金结算支付体系和海外服务网络。
增强中小企业贸易竞争力。开展中小外贸企业成长行动计划。推进中小企业“抱团出海”行动。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走国际化道路,在元器件、基础件、工具、模具、服装、鞋帽等行业,鼓励形成一批竞争力强的“小巨人”企业。
提升协同发展水平。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引领作用,探索组建企业进出口联盟,促进中小企业深度融入供应链。支持龙头企业搭建资源和能力共享平台。引导企业与境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强供需保障的互利合作。稳存量,促增量,充分发挥外资对外贸创新发展的带动作用。
主动服务企业。建立和完善重点外贸外资企业联系服务机制。发挥贸促机构、行业商协会作用,共同推动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