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2018年) (十一)

(十一) 密切养殖加工利益联结。培育壮大奶农专业合作组织,推进奶牛养殖存量整合,支持有条件的养殖场(户)建设加工厂,提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支持乳品企业自建、收购养殖场,提高自有奶源比例,促进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建立由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引导,乳品企业、奶农和行业协会参与的生鲜乳价格协商机制,乳品企业与奶农双方应签订长期稳定的购销合同,形成稳固的购销关系。开展生鲜乳质量第三方检测试点,建立公平合理的生鲜乳购销秩序。规范生鲜乳购销行为,依法查处和公布不履行生鲜乳购销合同以及凭借购销关系强推强卖兽药、饲料和养殖设备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