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 (十四)

(十四) 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中承担主体责任,要实事求是确定存量改造和增量建设任务,把各级各类面向基层的公共文化资源纳入到支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发展上来;宣传文化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协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立足职责、分工合作;公共文化体育机构要加强业务指导,共同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