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年) 五、 保障政策 (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年) (一) 五、 保障政策 (一) 进一步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加大中央基建投资支持力度,加快补齐医联体发展短板,提高区域内疑难重病诊疗能力、县级医院综合能力以及远程医疗协作水平,推动医联体更好在基层发挥作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办医主体责任,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原渠道拨付财政补助经费。鼓励医联体通过技术支援、人才培养等方式,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并发挥作用。 五、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