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2018年) 四、 保障机制 (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2018年) (二) 四、 保障机制 (二) 规范创建流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科学合理布局。由省(区、市)人民政府制定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向国务院提出申请,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从示范区功能定位、区域代表性等方面对规划和方案进行评估,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