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2021年) 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2021年) 七、 七、 强化组织保障 (十八) 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完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机制,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国家医保局要切实担负起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 (十九) 分级开展工作。国家组织对部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开展集中带量采购,根据市场情况开展专项采购,指导各地开展采购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本区域内除国家组织集中… (二十) 做好宣传引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准确解读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大力宣传集中带量采购取得的成效、典型案例、创新做法,以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国务院办公厅 (十七) 目录 (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