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3年) (十四)

(十四) 优化人员配备。按规定核定疾控机构人员编制并足额配备。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相应核定一定比例事业编制并予以保障,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