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2017年) (十)
(十) 完善军民协同创新机制。建立军工和民口科技规划、计划、项目安排、政策等会商机制。建立国防科技协同创新机制,积极吸纳民口力量参与国防科技创新,扩大国防科技创新主体范围。发挥好现有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作用,统筹研究在部分新技术领域择优建设创新中心。支持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围绕国家安全和国防科技重大战略需求,聚焦具有战略性、带动性、全局性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组建国防关键技术创新联盟,开展产学研用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