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2016年) ——坚持服务国家战略。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要服务国家发展目标,落实国家发展战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不断推动国有资本优化配置。
——坚持服务国家战略。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要服务国家发展目标,落实国家发展战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不断推动国有资本优化配置。
——坚持尊重市场规律。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主业为主,因地制宜、因业制宜、因企制宜,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不断提升中央企业市场竞争力。
——坚持与改革相结合。在调整重组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形成崭新的体制机制,打造充满生机活力的新型企业。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党的建设与调整重组同步推进,实现体制、机制、制度和工作的有效对接。
——坚持严格依法规范。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推进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切实保护各类股东、债权人和职工等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加强国有资产交易监管,防止逃废金融债务,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坚持统筹协调推进。突出问题导向,处理好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握好调整重组的重点、节奏与力度,统筹好巩固加强、创新发展、重组整合和清理退出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