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抢救保护北宋永昭陵地宫问题的复函(2000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抢救保护北宋永昭陵地宫问题的复函(2000年)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抢救保护北宋永昭陵地宫的请示》(豫政文〔2000〕238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抢救保护北宋永昭陵地宫的请示》(豫政文〔2000〕238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