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阜新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7年) 一、
一、 国务院原则同意《阜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阜新是辽宁省西北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和装备制造业配套基地。《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入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阜新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结合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逐步把阜新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