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6年) 七、

七、 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十笏园、杞国故城遗址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近现代历史建筑。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控制和引导,以风筝传统文化等为载体,展现齐鲁文化特色和滨海生态园林城市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