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枣庄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6年) 一、
一、 国务院原则同意《枣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枣庄是山东省重要的现代煤化工、能源、建材和机械制造基地,新兴科技创新基地,鲁南地区中心城市之一。《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枣庄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结合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逐步把枣庄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