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本溪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01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辽宁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本溪市城市总体规划(1998年至2020年)的请示》(辽政〔2000〕130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 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本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年至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 本溪市是辽宁省东部的中心城市,是以钢铁、化学工业为主的综合性工业城市。本溪市的城市建设和发展要坚持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调整产业结… 三、 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1526.7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在城市规划区内,实行城乡统一的规划管理。要优化城市用地布局,积极开发新城区,努力改变人口和产业过分集中… 四、 严格控制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到2005年,城市市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106万人以内,其中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79万人以内;市区规划… 五、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要优化和完善主城区路网结构,形成四纵三横的主干路网,积极发展公共交通。要统筹规划和建设给水、排水等基础设施,重点解决老城区输配水管网的… 六、 切实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本溪市是重污染城市,要加大对大气和水体污染治理的力度。逐步调整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改善能源结构,限期治理污染源,解决城市大气污染问题… 七、 重视城市风貌和特色保护。要加强对市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要充分利用本溪市山、水、洞、石的自然景观资源,… 八、 严格实施《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本溪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抓紧编制详细规划,深化有关专业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