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大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6年) 一、

一、 国务院原则同意《大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大庆是我国重要的石油、石化工业基地,黑龙江省西部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大庆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要不断增强城市功能,加快转型升级,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把大庆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