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6年) 七、

七、 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濠南、寺街等历史文化街区,南通博物苑、天宁寺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要保护好自然山水格局,做好城市整体设计,构建江、河、山、林有机融合的滨江城市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