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6年) 七、

七、 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傅家遗址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保护好黄河河口风貌和工业遗产,突出石油城市、滨海城市的风貌特色。